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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王生物: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1-08-03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
月内有效”,即授权有效期为 2020 年 8 月 24 日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
    2021 年 3 月 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发《关于核准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677 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
性和有效性,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对董事局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授权的有效期延长至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
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即 2022 年 3 月 4 日)。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授权事项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延长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局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一致同意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
局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效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