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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王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03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
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现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
见
      本次延长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局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
同意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局全权
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效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刘来平、谷杨、章卫东
      2021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