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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王生物: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17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
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0日发出,并于2021年8月13日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
开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及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总裁张锋先生提名,第八届
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
    聘任张翼飞先生、金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相同。
    张翼飞先生、金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两人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张翼飞先生、金锐先生简历
    张翼飞,男,1973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 1996 年 7 月哈尔滨工业大学
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毕业,学士学位;2013 年 7 月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总裁办秘书、公司三亚分公司销售经理、黑龙江省地区销售经理、东北大区
经理、全国商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运营总监、董事、副总裁,兼任深圳海王药
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王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
公司等多家子公司董事等职务及曾担任浙江华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现任公司党总支书记。
    截至目前,张翼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翼飞先生不存在如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
    经公司查询,张翼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锐,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注册会计师,无党派人士。曾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华立医药
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方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总裁,浙江华方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金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金锐先生不存在如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
   经公司查询,金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