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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王生物: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2-04-29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事会对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二、《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局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局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关于核销坏账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决议程序合
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议案。


    五、《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深
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
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2、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
的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公司资产安全、财务及其他
重大信息反馈及时、完整、可靠,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果。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