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王生物: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5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局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的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没有为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
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7,893.93万元。其中
529,012.93万元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4,441万元为
对辰泰(武汉)医药有限公司(曾用名:海王(武汉)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
的担保,2,990万元为对株洲海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1,000万元对广
东鸿钰药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惠州海王鸿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450
万元为对河源市康诚堂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于2022年7月20日解除对外
担保)。公司的担保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
合法、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4、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
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和其他违规资金占用
的情况。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刘来平、谷杨、章卫东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