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 田 港:独立董事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2019-04-03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2018年,作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作用。现将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会议,我们都亲自或
委托出席了董事会会议。会前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
分发表了个人意见。出席 2018 年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参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
姓名 数 参加次数 数
次数 加会议 大会次数
李若山 14 2 12 0 0 否 0
黄胜蓝 14 2 12 0 0 否 2
宋萍萍 14 1 12 1 0 否 1
二、主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设立了战略规划委员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投资审议委员会、信息披露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我们是五
个委员会的成员,还分别是投资审议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18 年公司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了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方案、公司人事变
动等事项。2018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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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报告、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2018 年公司信息披露委员
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年报、半年报事项。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独立董事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按照法定
程序就有关事项共出具了 8 次专项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时间 事 项 意见类型
关于投资黄石新港现代物流园项目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
1 2018 年 1 月 31 日 均同意
及独立意见
2 2018 年 4 月 18 日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均同意
3 2018 年 4 月 18 日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均同意
4 2018 年 4 月 18 日 关于公司 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均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5 2018 年 4 月 18 日 均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6 2018 年 8 月 17 日 均同意
独立意见
7 2018 年 9 月 12 日 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均同意
8 2018 年 11 月 7 日 关于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均同意
2018 年我们未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四、独立董事现场办公等情况
1、2018 年 1 月 15 日在公司十八楼会议室,独立董事听取了公
司管理层对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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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
管理层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
3、2018 年 4 月 14 日至 17 日,独立董事在海口市进行了实地考
察和调研,期间重点考察了公司参股企业海峡股份等。
4、2018 年 6 月 10 日至 13 日,独立董事考察海南省相关港口及
海南部分航线,了解学习了海南自贸区相关政策。
五、独立董事提出建议及采纳情况
独立董事建议公司紧抓“粤港澳大湾区”规划、“长江经济带”
战略、“一带一路”倡议带来的机遇。在日常工作方面,应切实履行
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完善相关会议程序,进一步提高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独立董事还要求公司审计机构向管理层提供管理建议书,提高公
司的管理水平,防范内控风险。公司采纳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并贯彻落
实。
独立董事:李若山、黄胜蓝、宋萍萍
2019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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