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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盐 田 港: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9-04-03  

						    2018 年,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重点对
公司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管理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情况
       (一)召开监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议案 12 项,
通过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单独审议,形成了监事会会议决
议。
   1.2018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修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18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
议案》。
    4.2018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置公司监事会办公室的议案》。
    5.2018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18 年 11 月 7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列席公司会议
    1.列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听取管理层汇报,掌
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策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活动、
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决策过程进行监督。报告期内,
监事会列席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1 次临时股东大会;14 次
董事会会议,其中 2 次现场会议、12 次通讯会议。
    2.列席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以及招投标领导小
组会等相关专题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管理层落实股东会、董
事会决策情况,了解公司财务数据、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对
管理层执行决策的程序进行监督,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合规
管理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参与列席公司相关专题会议共计
172 次。
    (三)举办监事会培训
    在公司系统内开展了以“监事会建设与监督工作实务”
为主题的培训。重点围绕“监事履职的规定和自选动作,如
何提高监事的履职能力,如何加强监事会的建设,如何形成
企业的监督合力,财务风险的识别与监督,决策风险的识别
与监督”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及监督实务的经典案例开展讲
解。公司系统内监事会成员、纪检委员、纪检监察、风控、
审计、财务等相关人员共计 102 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高
了各单位监督人员的监督理论水平,有助于推动监督工作再
上新台阶。
    (四)开展业务专题学习
    为不断提高监事的履职能力,组织监事参加证监局及有
关单位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报告期内,参加了 2017 年度
董事监事培训班、2018 年度监督工作专题培训、建设项目
全过程跟踪审计培训、内控体系提升及风险管理工作专题培
训、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效能监察与跟踪审计实务专题培训。
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监事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为在今后工作中更好履行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开展监事会调研
    监事会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密切注意与其他上市公司监
事会的交流与学习,深入了解公司控参股企业,尤其是异地
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多次调研公司控参股
企业,重点对企业的发展前景、经营运作、风险防控、投资
状况等进行调研,全面了解企业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对
控参股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工作,有效发挥了监督作用,切
实将监督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监事会 2018 年度监督事项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决策程序及决策事项科学、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利益,未发现违法、
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管理层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
及董事会做出的各项决议,规范运作,依法管理、守法经营,
带领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和各
项工作任务。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对定期报告
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公司财务行为能够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制度》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规范,
财务状况运行良好。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建设的要求,不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并结合企
业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和操作流程。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
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了监督,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
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均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的
问题。监事会认为,信息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和完
整,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深圳市盐田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盐田港物流”)共同投资黄石新港现代物流园项目。盐
田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也是盐田港物流的控股股
东,故公司与盐田港物流是关联方,该投资形成与关联方共
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该投资是公司经营发展
所需,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 5 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该投资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其有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
依法运作,规范管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监
事会将根据公司的经营特点,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公司联合
监督的有效工作机制。积极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业
务培训,及时了解政策法规的变化,加强与其他上市公司监
事会的交流与学习,分享经验及方法。加强与公司控参股企
业监事会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企业新情况。切实提高专
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确保监督的准确性,防范和降低公司风
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