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 田 港: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5-27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0-18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9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942,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5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0.13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 期 限 ,持 股 1 个月 ( 含 1 个 月 )以 内 ,每 10 股 补 缴税 款
0.03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01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本次实
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6 月 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33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
日:2020 年 6 月 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
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港大厦 1812 室
咨询联系人:罗静涛
咨询电话:0755-25290180
传真电话:0755-25290932
六、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