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 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独立董事:江华、于太祥、武雅斌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