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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原药业: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1-15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3—001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1 月 15 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76,46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41%。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桦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公司无为药厂整体搬迁的议案》。
    同意票 76,46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反对和弃权票。
    2、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票 76,46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反对和弃权票。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刊登于 2012 年 12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道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常合兵、万钧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道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