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药业:非公开发行股份承诺事项的公告2013-03-18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3-003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
先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认购及限售承诺
2012 年 2 月 16 日,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
集团”)与公司签署了《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
认购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的股票数量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
29.41%,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5,213.203 万股。其中,丰原集团实际认购的
数量为 1,533.203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 29.41%,丰原集团已经履行了《认
购协议》中关于股份认购数量的承诺。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丰原集团承诺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二、其他认购对象的股份限售承诺
除丰原集团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还包括上海丹晟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
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盛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张怀斌 8 名投资者。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 8 名投资者承诺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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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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