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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原药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限售股股份解禁之核查意见2014-03-2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限售股股份解禁之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作为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药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丰原药业本次限售股
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证监许可[2012]1657 号文核准,丰原药业
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52,132,03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7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297,152,571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3,320,438.97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3 年 3 月 20 日,具体发行对象及限售股份情
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数量(股)     限售期
 1      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15,332,030   36个月
 2      上海丹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000   12个月
 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7,000,000   12个月
 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12个月
 5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700,000   12个月
 6      南京盛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00,000   12个月
 7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   12个月
 8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500,000   12个月
 9      张怀斌                                        3,500,000   12个月
                        合     计                    52,132,030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4 年 3 月 21 日;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680 万股,占丰原药业总股本的
11.79%,具体如下:
                                               本次申请解    占总股   是否存在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除限售的股    本的比   冻结、质
                                                 数(股)      例         押
 1      上海丹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000    2.24%      否
 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7,000,000    2.24%      否
 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1.60%      否
 4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700,000    1.19%      否
 5      南京盛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00,000    1.15%      否
 6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    1.12%      否
 7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500,000    1.12%      否
 8      张怀斌                                   3,500,000    1.12%      否
                        合 计                   36,800,000   11.79%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持有人的有关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上海丹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南京盛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和张怀斌承诺其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都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同时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进
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丰原药业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做出的承
诺的行为;
       3、保荐机构对本次丰原药业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限售股股份解禁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   邢            王   凯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