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限售股股份解禁之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作为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药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丰原药业本次限售股 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证监许可[2012]1657 号文核准,丰原药业 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52,132,03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7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297,152,571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3,320,438.97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3 年 3 月 20 日,具体发行对象及限售股份情 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数量(股) 限售期 1 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15,332,030 36个月 2 上海丹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000 12个月 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7,000,000 12个月 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12个月 5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700,000 12个月 6 南京盛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00,000 12个月 7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 12个月 8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500,000 12个月 9 张怀斌 3,500,000 12个月 合 计 52,132,030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4 年 3 月 21 日;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680 万股,占丰原药业总股本的 11.79%,具体如下: 本次申请解 占总股 是否存在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除限售的股 本的比 冻结、质 数(股) 例 押 1 上海丹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000 2.24% 否 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7,000,000 2.24% 否 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1.60% 否 4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700,000 1.19% 否 5 南京盛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00,000 1.15% 否 6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 1.12% 否 7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500,000 1.12% 否 8 张怀斌 3,500,000 1.12% 否 合 计 36,800,000 11.79%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持有人的有关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上海丹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南京盛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和张怀斌承诺其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都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同时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进 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丰原药业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做出的承 诺的行为; 3、保荐机构对本次丰原药业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限售股股份解禁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 邢 王 凯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