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3 证券简称:丰原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9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原药业”)本次解 除限售股的数量为 3,6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9%,为公司 2012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4 年 3 月 21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证监许可[2012]1657 号文核准,丰原药业 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52,132,03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7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297,152,571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3,320,438.97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3 年 3 月 20 日,具体发行对象及限售股份情 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 (股) 限售期 1 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15,332,030 36个月 2 上海丹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000 12个月 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7,000,000 12个月 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12个月 5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700,000 12个月 6 南京盛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00,000 12个月 7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 12个月 8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500,000 12个月 9 张怀斌 3,500,000 12个月 合计 52,132,030 --- 自 2013 年 3 月 20 日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份未发生 增减变动。 1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4 年 3 月 21 日;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680 万股,占丰原药业总股本的 11.7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投资者为上海丹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南京盛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航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和张怀斌。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 本次解 除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占公 限售股 份 持有限售股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售股份数量 司无限售条 占公司 总 份数量(股) (股) 件股份的比 股本的 比 例(%) 例(%) 上海丹晟投资管理合伙 1 7,000,000 7,000,000 3.03% 2.24% 企业(有限合伙) 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7,000,000 7,000,000 3.03% 2.24% 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5,000,000 2.16% 1.60%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 4 3,700,000 3,700,000 1.60% 1.19% 责任公司 南京盛宇投资管理有限 5 3,600,000 3,600,000 1.56% 1.15% 公司 6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 3,500,000 1.51% 1.12%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7 3,500,000 3,500,000 1.51% 1.12% 公司 8 张怀斌 3,500,000 3,500,000 1.51% 1.12% 合计 36,800,000 36,800,000 15.93% 11.79%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解 除限售的 8 名投资者在公司 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申请解除 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上述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2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增(+)减(-) 股份性质 占公司 占公司 股份数(股) 变动股数(股) 股份数(股)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限售流通股 81,096,030 25.98% -36,800,000 44,296,030 14.19% 无限售流通股 231,045,200 74.02% +36,800,000 267,845,200 85.81% 合计 312,141,230 100% 0 312,141,230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丰原药业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做出的承诺 的行为; 3、保荐机构对本次丰原药业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限售股股份解禁之核查意 见。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