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药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2014-04-1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药业”或“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丰原药业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 2014 年总 2013 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明细 关联方
金额 生额
软袋膜和 PP 塑 安徽丰原国际贸易有
原材料代理进口 1500 1204.16
料粒子 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交易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安徽丰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构成实质性关联关系。
2、安徽丰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贺威,企业住所:蚌埠市胜利
西路 777 号;注册资本:6,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进出口及技术
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经营及进出口
贸易;开展对销和转口贸易。
(二)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历年交易情况,交易双方履约情况良好,供货和
回款情况正常,无应收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发生。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原材料进口实行同行业优惠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公
允,未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利用关联方的进出口业务,代理公司原材料进口,有利于保证公司所需
的进口原材料及时供应,保障正常生产,交易行为符合双方经营业务发展需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交易的内容、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履行的程序等进行
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1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上
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
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丰原药业 2014 年
度预计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 邢 王 凯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