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增补董事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 1、经审核,候选董事章绍毅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会关于提名章绍毅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章绍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本次增补董事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何广卫、杨敬石、张瑞稳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