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药业:关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2015-02-06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5—005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
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安徽省 2014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及《关于
公布安徽省 2014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马鞍山丰
原制药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分别为
GR201434000768、GR201434000395、GR201434000790,证书有效期 3 年。
根据相关规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连续 3 年享受国家
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率按 15%征收。
2014 年,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马鞍山丰原
制药有限公司已按 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对本公司 2014 年
度预计的业绩情况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