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药业: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2015-03-19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4年度,
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宗
旨,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事项,独立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1、积极参加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向本次股东大会作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
报告,并听取股东及股东代表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积极参加公司 2014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履行了《公司章程》所规定之应尽
的义务,并听取了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建议。
3、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对公司定期报
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用各自专业特长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
履行了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尽职的义务,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4 年度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缺席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备注
次数 参加次数 数 次数
会议次数
何广卫 9 9
杨敬石 9 7 2
张瑞稳 9 9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独立董事均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发生。
二、相关工作情况
(一)2014年度,我们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出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对增补公司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13年度分配预
案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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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6、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及发放标准发表审核意见。
以上各项工作,我们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科
学决策,尤其是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在公司2013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能够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年
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201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对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阅,并积极与年报审计的注
册会计师沟通年度审计工作事项,关注年报审计工作重点,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
的职责和义务。
(三)主动利用参加现场会议期间,对公司医药开发项目及商业流通运营等情况
进行实地考察,并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实施及战略规划等情况的汇报,
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出谋划策。
(四)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
时性和完整性;关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其它工作情况
1、2014 年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形;无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未就公司有关事项提出过异议。
2、日常工作中,我们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内
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并利用各自的专业特长,对公司发展、风险防范和重大对
外投资等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其他事项
1、积极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活动,加强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对公司的重大决策
和战略规划提供专业化建议。
2、积极参与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实施工作,督促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各项内
控制度的执行力,不断提高公司科学管理水平。
2015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何广卫、杨敬石、张瑞稳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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