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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原药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5-03-2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丰原药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邢                 联系电话:021-6876209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凯                 联系电话:021-6876210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是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5 年 1 月 12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
                                             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
                                             见》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
                                                                                      决措施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公司股东安徽省无为   根据安徽省合肥市中

制药厂、安徽蚌埠涂山制药厂、安徽省马鞍山生物化学制药厂做出如   级人民法院(2011)

下特别承诺:                                                   合执字第 00275-276

1、安徽省无为制药厂、安徽蚌埠涂山制药厂、安徽省马鞍山生物化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

学制药厂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 24 个月内   被执行人河南省龙浩

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期满后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丰原药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 12 个月内不超过百   (名下)的本公司

分之五,24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880 万股股改限售

2、如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河南省龙浩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流通股作如下分配

的公司 2,880 万股股份不能过户至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    (处置):950 万股交

下,或者出现其他情况导致该部分股东无法执行相应对价安排,安徽   付申请执行人安徽省

蚌埠涂山制药厂同意对该部分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在   巢湖蜂宝制药有限公

代为垫付的情况下,该部分股东所持股份(无论该等股份的所有权是   司;1300 万股交付第

否发生转移)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的非流通股股东偿还代为   三人深圳市创新投资

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代为垫付的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             集团有限公司;630

3、由于公司第八大非流通股股东安徽省无为县印刷厂所持本公司      万股作为对价股份偿

164,000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6%)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还给第三人安徽蚌埠
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安徽蚌埠涂山制药厂同意对    涂山制药厂。上述股

该部分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非流通股股    改限售流通股份分别

东安徽省无为县印刷厂所持股份(无论该等股份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    于 2014 年 9 月 1 日和

移)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的非流通股股东偿还代为垫付的款    2014 年 9 月 24 日上

项,或者取得代为垫付的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                      市流通。

承诺人同时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

遭受的损失。

2010 年公司权益变动时,丰原集团做出如下承诺:                   正在履行

1、不利用丰原集团实际控制人地位及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

等方面给予丰原集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

易的优先权利;

3、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

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4、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减少丰原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保证不会以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为目的,与上市公司之间开展

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5、就丰原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

应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

要求,规范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接受市场

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监管。

6、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经营与丰原药业相

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丰原药业业务有竞争的企业。

承诺方同时保证不利用其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丰原药业及其他股

东的正当权益。并且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 50%股权

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2011 年公司权益变动,蚌埠银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做   正在履行

出如下承诺:

1、承诺方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经营与丰原
药业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丰原药业业务有竞争的

企业。承诺方同时保证不利用其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丰原药业及其

他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 50%

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2、与丰原药业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无

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将遵循市场公正、

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交易所上

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依法签订协议,履行法定程序,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丰原药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2 年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丰原集团为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出具    正在履行

承诺:

1、在淮南泰复拥有相应的生产资质及权属证书,并具备持续、稳定

的经营和盈利能力之时,丰原集团将以适当方式将其全部注入本公

司,并以本公司为唯一平台,将丰原集团与医药相关的资产予以整合,

实现医药相关资产整体上市,彻底消除丰原集团及丰原集团控制的其

他企业与本公司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在淮南泰复与本公司同业竞争

问题解决之前,丰原集团承诺淮南泰复将不再增加产品类别及现有产

品产能。

2、除上列情形之外,丰原集团及丰原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

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本公司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同

业竞争。

3、在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丰原集团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参

与经营或投资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企业,不利用控股地位从事

任何有损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4、在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丰原集团及丰原集团控制的企业不

谋求与本公司经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商业机会,如果获得该等商业

机会,丰原集团承诺将无条件将其提供给本公司,即便本公司予以放

弃,丰原集团及丰原集团控制的企业也不利用或交予任何第三方实施

该等商业机会。
5、丰原集团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促使丰原集团控制的企业遵守

上述承诺,对因违反本承诺造成本公司的损失,丰原集团将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

2013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承诺:                            正在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丰原集团承诺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无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何 邢              王   凯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25 日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