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药业:第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6-04-28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6—046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以送
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参加本次会议
的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何宏满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式书面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票 9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二、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第四
节。
同意票 9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三、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同意票 9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四、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 2015 年度实
现净利润为 1,821,370.77 元,加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 97,897,465.90 元,2015 年
末公司新老股东可分配利润为 99,718,836.67 元(其中未分配利润 3,180,594.37 元归
上市前老股东享有)。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5 年度的利
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12,141,23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 9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1
五、通过《关于计提 2015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
司对 2015 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照内控制度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办法,计
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6,689,957.23 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 5,100,985.89 元,具体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减少
项目 2014-12-31 本期增加 2015-12-31
转回 转销
坏账准备 21,902,540.77 3,355,356.75 4,454,687.43 20,803,210.09
存货跌价准备 1,498,169.55 3,334,600.48 646,298.46 4,186,471.57
合计 23,400,710.32 6,689,957.23 - 5,100,985.89 24,989,681.66
同意票 9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六、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票 9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七、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业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
拟续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公司拟支付其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报酬分别
为 65 万元和 20 万元,并承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驻公司审计期间的食宿和交通
费用。
同意票 9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八、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次募集资金已足额到位,本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且严格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将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后续工程的建设,尚未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将严格
按照募投项目的后续工程计划使用。
同意票 9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九、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核认可,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事项详见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
该事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宏满、陆震虹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票 7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十、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将由银行贷款解决。
2016 年度,徽商银行合肥花园街支行、中信银行合肥新站支行、中国银行合肥经济
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华夏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
工商银行蚌埠涂山路支行、光大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建设银行合肥金寨南路支行、
杭州银行合肥包河支行、广发银行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肥东支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等金融机构给予公司授信额度总计约为 9.75
亿元人民币,此授信额度是银行根据对公司的评估情况而作出的最高限额。公司将
在上述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在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
序后具体办理相关信贷业务。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包括资
产抵押的信贷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信贷合同文件。
同意票 9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十一、通过《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票 9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十项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详见
本次会议通知。
同意票 9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