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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原药业:第七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03-15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7—014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八次(临时)董事会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以送
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在保障所有董
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应参加表决的董
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 9 人,其中公司董事陆震虹女士和独立董事杨敬石先生以通讯
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宏满先生主持。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式书面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筹划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开市起停牌。
2017 年 1 月 25 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原预计在 2017 年 3 月 1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资产重组信息,但由于本次资产
重组的工作量较大,公司尚需与相关方就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
通、协商及论证,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并复牌。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
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3 月 1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原则上公司筹划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即公司预计将在 2017 年 4 月 1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资产重组信息。
    同意票 9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