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药业: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7-03-15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7—015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证券(股票简称:丰原药业,股票代码:000153)因筹划购买资产的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原预计在 2017 年 3 月 15 日
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是,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
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因此,现公司申请证券继续停牌,并承诺
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资产为安徽省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股权。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分别为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
省国资委。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初步计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已与主要交易对方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购买资产意向协
议》。目前,公司与重组相关方已就重组方案进行了沟通和讨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确定。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为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评估机构为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各中介机构正在
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5、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以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需经安徽省国资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公司目前正在与上级主管部
门进行沟通;本次交易需向商务部申报经营者集中,公司目前正在准备相关申报材
料。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努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进行论证及协商,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
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目前该工作仍在进行中。
公司原预计在不超过 2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方案,但由于本次交易
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大、时间紧,与重组方案相关的内容仍需要
各方进行进一步的商讨、论证和确定。公司无法在原定 2017 年 3 月 15 日前披露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特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3 月 15 日起继续停牌。
三、承诺事项
若公司预计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届满前不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的,
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如拟继续推进重组,公司将在原定
复牌期限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且继续停牌时间
不超过 3 个月。同时,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出的同时披露重组框架协议的主
要内容,相关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并承诺公司证券因筹划各类事项
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若公司未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或者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否决前述议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
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
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
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