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药业:第七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7-03-17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7-017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3 月 6
日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参加会议的监事应到 3 人,实
到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式书面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票 3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含)通过。
二、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实施,公司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同意票 3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含)通过。
三、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
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
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
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内部办公系统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
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同意票 3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