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药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2017-03-29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7—021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股票简称:丰原药
业,股票代码:000153)自 2017 年 1 月 16 日起开始停牌。公司原预计在累计不超
过 3 个月的时间内,即在 2017 年 4 月 1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
公司预计在上述期限内无法披露重组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将在 2017 年 4 月 13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资产为安徽省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徽医药”)100%股权。安徽医药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等医药产品的批
发和零售业务。安徽医药的控股股东为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安徽省人民政府。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初步计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 年 1 月 16 日,本公司已与主要交易对方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
《购买资产意向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双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内容为:本公司拟向包括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在内的安徽省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或以
上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安徽省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
称“标的资产”)。
(2)双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的对价将由双方与安徽省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其他股东进行充分协商并考虑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按照市
场通行的评估方法出具的评估值确定。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为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评估机构为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各中介机构正在
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5、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以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需经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财政厅等主管部门审批,公司目前正在
与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本次交易需向商务部申报经营者集中,公司目前正在准备相
关申报材料。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努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进行论证及协商,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
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目前该工作仍在进行中。
公司原预计在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方案,但由于本次交易
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大、时间紧,与重组方案相关的内容仍需要
各方进行进一步的商讨、论证和确定。公司无法在原定 2017 年 4 月 15 日前披露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并将继续停牌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
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4 月 14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
诺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
三、公司承诺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四、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上市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准确。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
协商、完善和论证,预计较难在停牌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本次延期复牌有利于确
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
作顺利进行,并能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有利于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考虑到本次重组的复杂性,上市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另外,鉴
于上市公司及有关各方正按计划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上市公司累计停牌 6 个月
内复牌具有可行性。停牌期间,国元证券将督促上市公司继续依法合规地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在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之前尽快披露本次重组的相关文件,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要求后申请复牌。
五、承诺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将及时申请股
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
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
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