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药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7-04-2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丰原药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邢 联系电话:021-35082937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凯 联系电话:021-3508201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是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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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4 月 25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6 年以来监管机构关于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再融资的
新规定及近期被处罚的上市公
司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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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
决措施
2010 年公司权益变动时,丰原集团做出如下承诺: 正在履行
1、不利用丰原集团实际控制人地位及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
等方面给予丰原集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
易的优先权利;
3、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
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4、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减少丰原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保证不会以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为目的,与上市公司之间开展
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5、就丰原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
应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
要求,规范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接受市场
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监管。
6、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经营与丰原药业相
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丰原药业业务有竞争的企业。
承诺方同时保证不利用其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丰原药业及其他股
东的正当权益。并且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 5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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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2011 年公司权益变动,蚌埠银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做 正在履行
出如下承诺:
1、承诺方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经营与丰原
药业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丰原药业业务有竞争的
企业。承诺方同时保证不利用其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丰原药业及其
他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 50%
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2、与丰原药业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无
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将遵循市场公正、
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交易所上
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依法签订协议,履行法定程序,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丰原药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3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承诺: 限售期已满,限售股
公司控股股东丰原集团承诺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 份已于 2016 年 3 月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21 日解除限售上市
流通。承诺已履行完
毕。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无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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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何邢 王凯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