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药业: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2017-04-27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6年
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为宗旨,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事项,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并向本次股东大会作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
职报告。
2、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审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
尽职的义务。2016 年度独立董事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杨敬石 8 6 2 0 0 否
张瑞稳 8 8 0 0 0 否
丁 斌 6 6 0 0 0 否
何广卫 2 2 0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4
3、独立董事均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发生。
二、相关工作情况
(一)2016年度,我们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出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公司第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2、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对公司收购淮南泰复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之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对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对公司第七届一次董事会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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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向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成都普什制药有
限公司8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8、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1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9、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10、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及发放标准发表审核意见。
以上各项工作,我们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科学决策,尤其是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
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在公司2015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能够按照《公司独立董事
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201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
汇报;对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阅,并积极与年报
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沟通年度审计工作事项,关注年报审计进度和工作重点,切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三)主动利用参加现场会议期间,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并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审计等情况的汇报,为公司规范运作、稳健
发展出谋划策。
三、其它工作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形;无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未就公司有关事项提出过异议。
2017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要求,加强对资本市场证券类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
能力,审慎、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7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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