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药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20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8—027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9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8 日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6 号公司总部办公楼四楼会议
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宏满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 317,077,630 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7 人,所持(代表)股份 103,625,2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2.6813%,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所持(代表)股份 22,332,03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043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所持(代表)股份
81,293,2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5.6383%;出席本次会议的持股 5%以下
中小股东所持(代表)股份 8,642,608 股。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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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
注销相关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005,7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71%;
反对 1,619,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 7,02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2614%;反对 1,619,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73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1,990,7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27%;
反对 1,634,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 7,00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878%;反对 1,634,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1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委派常合兵、常凯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 2017 年股票
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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