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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原药业:内部控制审核报告2019-04-26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证天通(2019)证审字第 0202004 号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药业)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
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
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
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丰原药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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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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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峰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阳阳

       中国  北京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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