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29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9-028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
人。公司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何宏满先生主持。会议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式书面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推选,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何宏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法
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同意票 9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二、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
规定,经董事会推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卫东
委员:卢家和、丁斌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丁斌
委员:何宏满、卢家和、陈结淼、朱卫东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结淼
委员:何宏满、丁斌、朱卫东
同意票 9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三、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家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军
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同意票 9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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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聘
任章绍毅先生、李国坤先生、朱晓庆女士、汝添乐先生、陈肖静女士、尹双青先生、
段金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公司董事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同意票 9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五、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聘
任张群山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同意票 9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卢家和先生:1963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82
年 7 月于安徽化工学校毕业后加入安徽蚌埠中药厂工作。历任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丰原铜陵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
理、本公司固镇药厂厂长、本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长。2007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3 月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
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八部
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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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章绍毅先生:1962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执业
药师。1981 年加入安徽省无为制药厂工作,曾先后担任该厂车间副主任、生产技术
科科长、生产技术副厂长。本公司成立后曾先后担任公司无为药厂厂长、公司涂山
药厂厂长、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07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10 月
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
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李国坤先生,1972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安
徽中键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部副部长、部长等职务。2007 年 10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朱晓庆女士: 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7
年5月任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分厂仪表工、项目发展部副部长等职
务;2007年5月至2012年2月任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发展部副部长、办公室副
主任职务;2012年2月至2012年10月任安徽丰原发酵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
务;2012年10月至今任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本公
司副总经理。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
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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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汝添乐先生:198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安徽丰原生
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秘书等职;2007年9月加入本公司工作,
历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证券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2016年1月至今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
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6、陈肖静女士:1977年6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1998
年9月至2002年8月就职蚌埠金黄山凹版印刷有限公司。2002年9月至2008年9月任英
孚教育(合肥)学校校长,2008年10月至2013年6月担任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国际
合作部部长,2013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至今任政协第十二届安徽
省委员会委员。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
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7、尹双青先生:196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教授级高工、执业药
师。1991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马鞍山生物化学制药厂生产科长、副厂长;1999 年
加入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马鞍山药厂生产技术副厂长、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
司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2018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现兼任合肥
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教育部工程教育化工与制药专业认证专家。曾获“安徽省技
术领军人才”、“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入选首届“安徽省创新领军人
才特殊支持计划”。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
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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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段金朝先生:1983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09年8月至2015年2月历任安
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合作部项目经理、副部长、部长;2015年3月至2017年9月
任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任安徽丰原集团有限
公司市场总监兼任战略发展部部长。2018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
部部长。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
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
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9、李俊先生: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1996
年 12 月于合肥碳素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从事会计工作;2008 年 11 月于本公司财务
中心从事会计工作;2013 年 4 月任本公司财务中心副部长(主持工作);2014 年 5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本公司财务中心部长。2017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最近
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
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不存在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
10、张军先生:1970 年 1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5 年 7 月于安徽工学院
毕业后加入华能蚌埠无水柠檬酸厂工作,1996 年 2 月至 1998 年 10 月于安徽丰原集
团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工作。1998 年 10 月加入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
证券部部长,2016 年 3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本公司董事,1998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
董事会秘书。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
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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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张群山先生:1972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1997 年加入本公司
工作。2001 年 3 月至 2007 年 4 月于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从事证券事务主管兼办公
室文秘工作。2007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9 年 1 月获深圳证券交易
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八
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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