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153 证券简称:丰原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2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 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 00015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军 张群山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6 号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6 号 电话 0551--64846018 0551--64846153 电子信箱 xlyyzj@163.com xlyyzj@sohu.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97,575,078.31 1,743,408,446.49 8.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8,499,795.49 63,582,479.55 39.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7,984,783.75 44,319,138.72 30.83%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0,733,877.39 76,183,345.95 19.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35 0.2037 39.18% 1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35 0.2037 39.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3% 4.40% 1.2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900,361,419.74 3,816,330,179.12 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83,664,088.94 1,528,153,114.79 3.6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4,85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持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售条件的 情况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安徽省无为制药厂 国有法人 11.48% 35,842,137 安徽蚌埠涂山制药厂 国有法人 8.18% 25,521,900 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91% 15,332,030 安徽省马鞍山生物化学制药厂 国有法人 2.26% 7,044,55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0% 6,242,00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0% 5,000,000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46% 4,554,100 杨德春 境内自然人 0.81% 2,519,700 胡国华 境内自然人 0.72% 2,260,900 薛美贞 境内自然人 0.46% 1,423,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 报告期末,上述公司股东中,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无为制药厂、安徽蚌埠涂山制药厂和 系或一致行动的 安徽省马鞍山生物化学制药厂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 说明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中,安徽省无为制药厂通过海通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参与融资融券业 持有公司股份 35,842,137 股;安徽蚌埠涂山制药厂通过中泰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 务股东情况说明 司股份 25,521,900 股;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建投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 (如有) 份 15,332,030 股;胡国华通过中信建投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260,9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重要事项 无。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宏满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