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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能动力:对外投资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8-082 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竞买能否成功具有不确定性,如遇此次竞买价格过高或其
他因素,公司将视进程或放弃此次竞买。公司将根据竞买进程及时
公告进展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电建华东
院”)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交易所”或
“产权交易所”)发布了《产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电建华
东院公开挂牌出售其持有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能投风电”)15%股权,挂牌底价为 23,007.14 万元,挂牌期限
为 2018 年 9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

    为进一步提升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
能动力”或“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经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公司决定以挂牌底价 23,007.14 万元参与能
投风电 15%股权场内交易,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场
内交易有关的具体事宜。若公司竞买成功,将持有能投风电 70%股
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竞买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本次竞买不构
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其主要营业范围为国内外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咨询、监
理、检验检测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该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7 月 17
日,登记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 22 号,注册资本 200,000 万
元,法定代表人张春生。电建华东院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其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电建华东院持有能投风电 15%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开查询,电建华东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能投风电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 1 日,注册资本金 11.3 亿元,注
册地址为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毕昇路 468 号创世纪广场 1 号楼 15
层,法定代表人李昌伟,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与管理以
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项目;能源项目的投资与资产经营管
理,能源项目规划设计服务,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能源技术专业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设计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

    (二)股权结构
    能投风电股权结构为川能动力持有 55%股权、东方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东方电气”)持有 20%股权、电建华东院持有 15%股
权和成都明永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成都明永投资”)持有 10%股
权。

    (三)财务状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能投风电总资产 394,585.59 万元,
总负债 259,532.28 万元,所有者权益 135,053.31 万元,2017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31,171 万元,营业利润 12,492.36 万元,净利润
11,815.08 万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能投风电总资产 425,572.94 万元,总
负债 274,228.06 万元,所有者权益 151,344.88 万元,2018 年上半
年实现营业收入 29,984.17 万元,营业利润 16,912.02 万元,净利
润 16,291.57 万元。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方式

    电建华东院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挂牌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能
投风电 15%股权。

    (二)交易信息

    项目名称: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15%股权

    项目编号:G32018BJ1000581

    挂牌起始日期:2018 年 9 月 29 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

    转让底价:23,007.138 万元
       保证金缴纳:6,00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 2 个工作日内交
纳。

    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
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 1 个符合条
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
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过渡期损益

    根据挂牌转让信息,转让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起至产权交易完成日止期间标的企业的经营性损益均由受让
方承担。

    (四)优先购买权

    由于公司系能投风电股东,享有能投风电 15%股权优先购买
权,本次竞买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其他事项

       转让方收到的能投风电分配的 2017 年利润 1,344.75 万元将直
接抵作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最终受让方将在支付
交易价款时将该部分金额从成交金额中予以扣除,即本次产权交易
的最终交易价格为成交价格减去评估基准日后电建华东院获得的能
投风电 2017 年现金分红(即 1,344.75 万元),若按照挂牌底价成
交,最终交易价格为 21,662.39 万元。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能投风电经营情况及盈利情况较好,本次投资有助于优化公司
业务构成和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新型能源的产业
规划。目前公司持有能投风电 55%股权,若本次竞买成功,公司将
合计持有能投风电 7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
化。本次竞买资金系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资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
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风险提示

    本次竞买能否成功具有不确定性,如遇此次竞买价格过高或其
他因素,公司将视进程或放弃此次竞买。公司将根据竞买进程及时
公告进展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