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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能动力:关于发起设立锂电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2018-12-04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8-103 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起设立锂电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8 年 11 月 13 日,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川能动力”)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发起设立锂电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在人民币 6.25 亿元以内(含本数)与四川省能源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能投”)、四川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

司(简称“能投资本”)、成都川能新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川能新源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简称“农银投资”)、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农银资本”)、

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投创益”)受托管理的中

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央企扶贫基金”)

合作发起设立成都川能锂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

终以工商登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披露

的《关于拟发起设立锂电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95)。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通过了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公

司 2018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 号)

     二、最新进展情况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与四川能投、能投资本、川能新源基

金管理公司以及农银投资、农银资本、央企扶贫基金签署了《合伙协

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金名称:成都川能锂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二)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三)主要经营场所:成都市高新区仁和街 39 号 7 栋 2 层 3 号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川能新源基金管理公司、农银资本

       (五)期限:自首次缴付出资起 3 年。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最多可延长 4 年。

     (六)认缴出资及出资方式

序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出资方式

号                                         (万元)      比例
       成都川能新源股权
 1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普通合伙人           1,000    0.40%       现金
       公司
       农银资本管理有限
 2                        普通合伙人           1,000    0.40%       现金
       公司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
 3                      有限合伙人            62,500    24.80%      现金
       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
 4                      有限合伙人            52,500    20.83%      现金
       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能投资本控股
 5                      有限合伙人            10,000    3.97%       现金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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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
 6   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5,000   29.76%   现金
     中央企业贫困地区
 7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股 份 有限合伙人       50,000   19.84%   现金
     有限公司

     (七)投资范围:合伙企业将重点关注锂业领域的投资。合伙企

业拟投资于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及雅

江县斯诺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三个目标公司,具体的投资金额以合伙

企业所签署的对目标公司的投资文件约定为准。
     (八)投资决策程序: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

资的投资及其退出以及与投资相关的事项进行审核并做出最终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共 7 人,其中农银资本提名 3 名委员,川能新源

基金管理公司提名 4 名委员,由管理人根据提名进行委派。

     对合伙企业投资等事项作出的决策,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过半数通

过生效;对标的公司的投资退出、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事项,经

投资决策委员会全数通过生效。

     (九)收益分配及退出

     合伙企业按照每笔出资所对应的项目进行独立核算与分配,即按

各合伙人在具体项目中的实际缴付出资金额、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期

限,对各合伙人的收益进行核算与分配,只认缴但未实缴出资的合伙

人对该笔投资收益不享有分配权利。

     合伙企业所投项目最终通过上市公司股权收购、挂牌转让、独立

上市等市场化方式实现退出。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对基金所投项目拥

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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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风险提示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受到宏

观经济、国家政策、行业周期、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并购整合等多种

因素影响,基金拟投资项目能否并购整合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由

于投资项目投资进度、投资方式和盈利能力等偏差,可能存在基金投

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以及由于投资项目盈利能力不达

预期,基金退出时存在投资项目无法注入上市公司或通过其它方式实

现有效退出的风险。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就基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成都川能锂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

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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