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7
d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8-108 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转让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调整及资金使用情况,同意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全部华鼎基金份额,转让价格为人民
币 41,518.38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
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议转让所持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 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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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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