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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能动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8-12-15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8-110 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

       正)》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

       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四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条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他公司合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工;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份的;


                                           1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部门的有关规定,采取合法方式,     权益所必需。

           对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生产和技
                                              股份的活动。
           术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

           他员工实施股权激励。

第二十五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

   条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
           方式。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条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规定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2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注销。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内转让给职工。                     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一百一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七)拟

 十三条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其中,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原因,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由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公司
    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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