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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能动力: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五)2019-03-29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4 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提升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经营能力,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公司拟与联力
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力环保”)继续开展工业产品
贸易业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签订《工业产品购销协议》,向其
销售商品丙烷混合物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工业协议)、商品
丁烷液化石油气等化工产品。

    (二)联力环保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 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联力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
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
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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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本框架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公司将
在每年年初对该协议项下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联力环保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联力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17.0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赖劲松

    成立时间:2011 年 4 月 26 日

    注册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化工园区陆集路 8 号

    经营范围:新能源信息咨询服务;硫酸、异丁烷、异辛烷、液
化石油气、甲基叔丁基醚、正丁烷生产(有效期至 2021 年 3 月 27
日);一般危化品:丙烷、丙烯、甲醇、正丁烷、异辛烷、液化石
油气(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甲基叔丁
基醚、(二)甲醚、异丁烷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4 月 16 日);钢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定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业务



                              -2-
    联力环保系一家专业从事液化石油气深加工及下游产品生产销
售一体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拥有 20 万吨/年的异辛烷装置、
2 万吨/年 MTBE 装置和 8000 吨/年废酸再生装置。原料储罐共计
18800 立方(约 1 万吨存储量),产品储罐共计 16800 立方(约 1.2
万吨储存量)。其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液化石油气。

    (三)股权结构

    联力环保分别由 3 家股东组成,分别是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川化集团”)持有联力环保 60%股权,上海金氏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持有联力环保 30%股权,淮安科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联力环保 10%股权。其中,川化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的控
股孙公司,联力环保的实际控制人为能投集团。

    (四)关联关系说明

    联力环保系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存在关
联关系。

    (五)财务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联力环保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5,603
万元,净资产 25,571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5,651 万元,
净利润 5,189 万元。

    (六)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公告日,联力环保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3-
    本次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交易双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
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出厂价格为基准,最终
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同期行情波动协商确定,交易定价符合商业惯
例。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方

       甲方(卖方):川能动力

       乙方(买方):联力环保

    (二)货物要求
    产品名称:商品丙烷混合物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工业协
议)、商品丁烷液化石油气。

    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执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执行的质
量标准。

    (三)采购计划

    乙方指定甲方为独家供应商,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生产所需
的上述原料全部通过甲方独家采购。根据乙方生产需要,乙方以
《采购计划》的形式向甲方确认计划采购货物的品种、数量、价格
及采购时间等。合同期内年度采购计划安排如下:


   预计采购数量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商品丙烷混合物液
  化石油气、液化石
                      240,000 吨         240,000 吨   240,000 吨
    油气(工业协
  议)、商品丁烷液


                                   -4-
        化石油气

    预计采购金额       96,000 万元         96,000 万元   96,000 万元

                     以上预计采购量为暂定数量,具体的采购情况以每
        说明事项     月双方经办人签字盖章的生效《收货确认函》载明
                     的数量为准。
    (四)定价机制

    结算价格以中石化下属生产企业出厂价格为基准,随行就市,
根据市场同期行情波动协商确定。

    (五)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协议到
期前 30 日,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并根据协商结果续展合作。

    (六)交付及运输

    交货时间:乙方向甲方发送的《采购计划》载明的时间。

    交货方式:乙方自提,运费及其他运输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
担。

    风险转移:交付点之前产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交付点之后
的产品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协议生效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
形。


                                     -5-
    (二)本次交易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合同的履行对公
司的业绩能够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改善公司贸易业务结构和促进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双方的
互利双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
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风险提示

    (一)关联交易合同虽已对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
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
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存在合同无法全
部履行的风险。

    (二)关联交易合同约定的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为暂定数量和
暂定采购金额,最终交易金额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9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能投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
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为 12,985.64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投资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
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各关
联方交易价格符合商业惯例,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符合公开、
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及表

                                -6-
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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