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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能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09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四

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和调整董事

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成员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在参加会议且查阅了相关

简历后,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针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于选举董事长和

调整董事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提出的,本次董事会的选举

程序合法有效,所选举的董事长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

和职业操守。我们同意本次选举结果。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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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杨     勇                      张玲玲




                                      二○一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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