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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能动力: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09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7 号



             四川省新 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 第 1 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8 日下午 15:00。

    ( 2 )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7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8 日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8 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航空路 1 号国航世纪中心

A 座 7 层 712 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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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85 人,代表股份 420,915,09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3.1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为 5 人,代表股份 371,196,20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2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80 人,代表股份 49,718,895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3.9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

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

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2,651,4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0.91%;反对 4,116,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8%;弃权 34,146,6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1%。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851,435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56.58%;反对 4,116,96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4.67%;弃权 34,146,69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38.75%。

    表决结果:通过。


                                2
    2、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8,078,5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82%;反对 3,968,7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弃权 38,867,7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278,535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51.39%;反对 3,968,76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4.50%;弃权 38,867,79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44.11%。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8,078,5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82%;反对 3,968,7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弃权 38,867,7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278,535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51.39%;反对 3,968,76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4.50%;弃权 38,867,79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44.11%。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监事
                              3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8,078,5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82%;反对 3,968,7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弃权 38,867,7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278,535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51.39%;反对 3,968,76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4.50%;弃权 38,867,79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44.11%。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他山

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0,159,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0.97%;反对 2,7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弃权 5,191,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159,795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90.97%;反对 2,764,2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3.14%;弃权 5,191,10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5.89%。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能投

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0,159,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4
的 90.97%;反对 2,7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弃权 5,191,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159,795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90.97%;反对 2,764,2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3.14%;弃权 5,191,10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5.89%。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能投

川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0,159,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0.97%;反对 2,7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弃权 5,191,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159,795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90.97%;反对 2,764,2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3.14%;弃权 5,191,10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5.89%。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华英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754,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6.19%;反对 2,7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弃权 596,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754,795 股,占

                               5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96.19%;反对 2,764,2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3.14%;弃权 596,10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0.68%。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联力环保

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754,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6.19%;反对 2,7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弃权 596,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754,795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96.19%;反对 2,764,2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3.14%;弃权 596,10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0.68%。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能投

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754,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6.19%;反对 2,7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弃权 596,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754,795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96.19%;反对 2,764,2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3.14%;弃权 596,10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的 0.68%。

                              6
    表决结果: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第 5、6、7、8、9、10 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四川

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文星、陈伟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

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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