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9-04-27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能
认真规范地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状况,董
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将一
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 2018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4 日
召开(通讯方式),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讨论,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对成都川能新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 2018 年 1 月 5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5 日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讨论,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七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七年年度报告。
3、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二〇一七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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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二〇一七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
二〇一八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二〇一七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七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6 日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讨论,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二〇一八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对二〇一八年半年度报告的专项
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 2018 年 8 月 8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第六届监事会 2018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讨论,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关于第六届
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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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 2018 年 9 月 1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经讨论,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七届监事会选举监事会
主席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六)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经讨论,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二〇一八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对二〇一八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专
项审核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四川翔龄实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补提
坏账准备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七)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经讨论,形成了如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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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协议转让所持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份额暨签署《基金份额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发起设立锂电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八)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经讨论,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转让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
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经
理层履行自己的职责情况以及对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总的来看,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
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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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能
开拓进取,忠于职守,严格管理并规范运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
细致地检查,通过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因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05 年全部使用完毕,故本报告期内,公
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了川能新源基金公司 30%股权,加快了公司
锂电产业链上的项目进程;以现金方式购买了华东电建院持有的能投
风电 15%股权,交割价格依据第三方评估报告为参考进行公开竞价,
交易价格公允;同时,公司与能投集团及旗下企业、农银投资、农银
资本、国投创益以及央企扶贫基金等机构合作发起设立锂电产业基金,
基金规模 25.2 亿元,公司认缴出资 6.25 亿元,为全产业链运营的商
业模式提供了核心项目支撑;上述交易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存在关
联交易的关联方在审议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未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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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由双
方签订的协议、合同予以规范,双方均严格按协议履行其权利、义务,
未损害公司利益,也未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无内
幕交易行为。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能够严
格按照该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报告期内,没有内幕信息对
外泄露,或者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交易,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情形发生。
(七)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的本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的,未违反《公司
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作出的本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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