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28 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
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2018 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金额 26,986.74 万元(含转回 161.72 万元),现将具体内容公告
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部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贸易业务应收账款余额 108,031.50
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对于逾期未收回
并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且应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明细如下:
1、四川翔龄实业有限公司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四川翔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四川翔龄)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26,808.42 万元,按单项金额重
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19,232.16 万元。
1
计提依据:由于四川翔龄不能按期履行对公司的还款义务,公司
已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
全申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 2018 年 7 月 2 日作出《受理案件
通知书》并于 7 月 3 日开展财产保全相关工作;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
货资质的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四川翔龄提供抵押的房
产、土地、汽车出具了抵押担保资产可收回价值估值报告,估值报告
的市场价值(公允价值)为 11,633.71 万元,扣除邮储银行优先受偿
的 3,000 万元和处置费用及相关税费 1,057.45 万元,可收回金额为
7,576.26 万元,公司按账面余额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应计提坏账准
备 19,232.16 万元;公司在 2018 年 6 月、9 月基于四川翔龄提供的
质押、抵押资产的保障程度和收集的资产资料信息初步测算已计提减
值准备 17,900.46 万元,2108 年 12 月补充计提 1,331.7 万元。
计提四川翔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金额 计提坏账金额
往来单位名称 形成原因
(万元) (万元)
四川翔龄实业有限公 向其销售商品形
26,808.42 19,232.16
司 成应收账款
诉讼进展:公司于 2018 年 6 月、8 月对四川翔龄先后提起了民
事诉讼并进行了刑事报案,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2、福建省福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福建省福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能电力)款项余额为 6,859.13 万元,按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5,487.30 万元。
计提依据: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福能电力交付货物,并多次催收
2
货款,但截至目前,福能电力尚未支付货款。鉴于福能电力违反与公
司签订的合同,至今未能支付货款,同时公司根据公开信息检索到福
能电力涉及多起诉讼;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对福能电力合同纠纷事项
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案件
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获得法院受理。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向法
院提交诉讼财产保全申请,2018 年 12 月,成都中院先后向公司送达
了关于对福能电力财产保全的《执行裁定书》,编号分别为(2018)
川 01 执保 490 号及(2018)川 01 执保 490 号之一。法院已对福能电
力在价值 7,124.31 万元范围内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冻结了福能电
力 4 个银行账户及其持有的 5 个公司的股权,但无法合理预计已采取
保全措施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基
于谨慎性原则,按在该项交易中预计发生的实际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5,487.30 万元。
计提福能电力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计提坏账金额
往来单位名称 金额(万元) 形成原因
(万元)
福建省福能电力燃料 向其销售商品形
6,859.13 5,487.30
有限公司 成应收账款
3、上海韵彬贸易有限公司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上海韵彬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韵彬)货款余额为 1,418.75 万元,按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1,418.75 万元。
计提依据:上海韵彬的应收账款处于逾期状态,经公司反复催收,
对方仍未支付货款。截至目前,上海韵彬正在积极与公司协商回款事
3
宜,但公司未能获取证明其支付能力的相应信息,因此无法确定该应
收账款的可收回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基
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418.75 万元。
计提上海韵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计提坏账金额(万
往来单位名称 金额(万元) 形成原因
元)
上海韵彬贸易有限公 向其销售商品形
司 1,418.75 1,418.75 成应收账款
公司已安排专人跟踪追收上述款项,同时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等措施对上述款项进行追收。
4、成都塑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成都塑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成都塑天)应收账款余额为 942.51 万元,其中逾期金额为
942.51 万元,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42.51 万元。
计提依据:由于成都塑天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不能按期履行对
公司的还款义务,公司多次对债权进行了函证、催收,均未收到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
计提坏账准备 942.51 万元。其中,2018 年 6 月公司按单项金额重大
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05.88 万元,2018 年 12 月补充计提 636.63 万
元。
计提成都塑天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计提坏账金额
往来单位名称 金额(万元) 形成原因
(万元)
成都塑天贸易有限 向其销售商品形
责任公司 942.51 942.51 成应收账款
公司已安排专人跟踪追收上述款项,同时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
4
讼等措施对上述款项进行追收。
(二)本部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对于逾期未收回并
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且应按
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明
细如下:
计提坏账金额
往来单位名称 金额(万元) 计提理由
(万元)
浙江中辰汇能进出 款项存在无法收
口有限公司 55.42 55.42 回的风险
甘肃利佳化工有限 款项存在无法收
责任公司 12.32 12.32 回的风险
合计 67.74 67.74
计提依据: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1、12 月对债权进行了函证、催
收,均未收到回复;公司安排专门人员与对方沟通,对方以各种理由
拖延支付,也未制定相应的还款计划。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两家公司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 67.74 万元。
公司已安排专人跟踪追收上述款项,同时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等措施对上述款项进行追收。
(三)本部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按照账龄分析法计
提的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
应收款项金
项目(贸易行业) 坏账准备余额(万元) 计提比例
额(万元)
3个月以内 67,375.98 336.88 0.5%
5
4-12个月 4,196.45 209.82 5%
1-2年 388.72 116.62 30%
合计 71,961.15 663.32
公司本部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累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663.32 万元,期初坏账准备金额为 768.63 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金额为-105.31 万元。
(四)风电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按照账龄分析法计
提的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情况如下表:
项目(非贸易行业) 应收款项金额(万元) 坏账准备余额 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 19.67 0.20 1%
6 个月-1 年 6.98 0.35 5%
1-2 年 0.13 0.01 10%
5 年以上 0.05 0.05 100%
合计 26.83 0.61
风电公司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累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0.61
万元,期初坏账准备金额为 57.02 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56.41 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本部 2018 年度净利润金额为
27,043.15 万元,减少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003.66 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计提依据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6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
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