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提名第七届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9-05-17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提名第七届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
经理和提名董事候选人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何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提名何勇先
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
何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何勇先生的教
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何勇
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聘任何勇先生为总经理。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郑小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是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郑小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郑小强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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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郑小强先生
为副总经理。
特此说明。
杨 勇 张玲玲
二○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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