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 市,具体说明如下: 本次重组前,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 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 委”)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四川能 投,实际控制人仍为四川省国资委。因此,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 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签章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