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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能动力:202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24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8 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23 日 15:30。
    ( 2)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3 日 9:15—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
间为 2023 年 2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 716
号 2 号楼 16 楼 1622 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为公司副董事长万鹏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45 人,代表股份 717,574,72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8.618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为 2 人,代表股份 677,434,45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5.8989%;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43 人,代表股份 40,140,27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2.719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股
         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结果
                            (股)          (%)         (股)           (%)    (股)      (%)
       关于选举何连俊先
1.00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717,027,684       99.9238       547,040          0.0762     0        0.0000%   通过
       事会成员的议案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结果
                            (股)          (%)         (股)           (%)    (股)      (%)
       关于选举何连俊先
1.00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16,292,079        96.7514       547,040          3.2486     0        0.0000%   通过
       事会成员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志远、舒明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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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3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3 年第 2 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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