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3-3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
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
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
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
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
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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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
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分公司、四
川能投新能电力有限公司、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及
其所属公司、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以及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
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88.46%,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66.6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控环境、风险
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
活动、资产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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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重大投资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与销售管理风险、采
购管理风险、资金管理风险、存货管理风险、投资决策及执
行风险等相关的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 2022 年通过并购
交易取得其 51%股权。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
(2011 年第 1 期,总第 1 期)的相关豁免规定:“公司在报
告年度发生并购交易的,可豁免本年度对被并购企业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本报告未将其纳入本次内部控
制评价范围。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
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区分,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
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根据重要
程度和影响范围,具体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其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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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
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的 2%≤错报 <
影响合 利润总额的 4%;
错报≥利润总额的 4%;
并报表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2%;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潜在错 资产总额的 1% ;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报的影 经营收入总额的 0.5% ≤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0.5%;
1%
响金额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1%
(2)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对财务基础数据的真实性造成严重的负面影
响,并导致财务报告完全无法反映业务的实际情况;提交到
监管机构及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完全达不到要求,并遭到较
为严厉处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出现重大差错的财务报告;外部审计机构
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
错报;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
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
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
补充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
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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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可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
下: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和间
接经济损失达到 800 万元及以上,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
失为 800 万元—300 万(含 300 万元)之间,则认定为重要
缺陷;可能导致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在 300 万元以下的则认
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
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
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
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
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
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
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
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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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
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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