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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的集团: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09-27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管任职资格的规定;
    2、公司聘任高管的提名程序与董事会聘任高管的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其能够胜任公
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4、我们同意聘任方洪波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聘任殷必彤先生、朱凤涛先生、
顾炎民先生、王建国先生、张小懿先生、向卫民先生、胡自强先生、王金亮先生
副总裁;聘任肖明光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江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薛云奎   管清友   韩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