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和《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肖明光先生和钟铮女士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管任职资格的规定; 2、公司聘任高管的提名程序与董事会聘任高管的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经了解肖明光先生和钟铮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其能 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4、我们同意聘任肖明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和聘任钟铮女士担任公司财务 总监。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薛云奎 管清友 韩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