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独立董事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9-04-20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我们作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换届选举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吴世农先生、芮萌先生、郭学进先生、黎文靖因任
期届满,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新一届
董事会成员的换届选举,选举了薛云奎先生、管清友先生、韩践女士担任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均依据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会议通
知,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应参加的共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与所任职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会议,并列席了公司的年度
股东大会。
三、独立董事 2018 年度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8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
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2、2018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以下相关审议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8 年 03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就《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8 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2017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8 年外汇资金衍生产品业务投资的专项报告》、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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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8 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关
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关于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取消授予 2017
年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04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就《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04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05 月 0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就《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
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关于公司第
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确定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05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就《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
《关于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6)2018 年 06 月 0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就《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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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7)2018 年 07 月 0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就《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和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8)2018 年 07 月 0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 年 8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就《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薪酬标准
的议案》、《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和于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
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 年 9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8 年 10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拟发行 A 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18 年 10 月 3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18 年 11 月 1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发行 A 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情况
1、密切公司联系,加强多方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2018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
了多次现场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司高管及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
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日常的电话和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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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关注外界传媒、
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
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认真对议案进行事前审核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
议案,都事先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
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
益。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
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4、加强自身学习
公司独立董事时刻关注相应制度、规章的变化,通过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
提高履职能力,跟进与掌握法规与制度的变化,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能力,并力求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薛云奎、管清友、韩践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吴世农、芮萌、郭学进、黎文靖
201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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