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关于第二期合伙人持股计划归属完毕的提示性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7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合伙人持股计划归属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管理团队
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合伙人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公
司已经完成第二期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全部归属,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二期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核心管理团队第二期持股计划完成
股票购买的公告》,第二期持股计划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2016 年 4 月 26 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购买了美的集团股票共
计 2,583,060 股,购买均价为 30.69 元/股,第二期持股计划的购股资金为美的集团
计提的专项基金 8,050 万元。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6 日完成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
方案,因此第二期持股计划的股票数量增加至 3,874,590 股。
2、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合伙人持股计划额度分配及归属期
权益归属的公告》,确定了第二期持股计划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合计为
3,248,790 股,同时确定了第二期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中 40%标的股票权益的归
属,总共 1,299,516 股。
3、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
期权益归属的公告》,确定了第二期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二个归属期中 30%标的股票
权益的归属情况,合计归属 947,550 股。
4、截至本公告日,第二期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
担保等情形。
5、截止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第二期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第二期
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 第二期合伙人持股计划最终的归属完成情况
根据《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合伙人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草
案)》的相关安排,本次将确定第二期持股计划的第三个归属期中 30%标的股票权
益的归属情况,即第二期持股计划已经完成最终的归属。最终公司现任高管(方洪
波、殷必彤、顾炎民、王建国、王金亮)共计分配 1,684,540 股,其他持有人共计
分配 1,179,170 股,共计归属了 2,863,710 股,剩余未归属的 1,010,880 股标的股票
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由第二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在持股计划期
满前择机售出,售出收益返还公司。
三、 第二期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1、第二期持股计划归属锁定期已经届满,持有人享有的标的股票权益将由管
理委员会委托资产管理机构在存续期届满前集中出售,将收益按持有人归属标的股
票额度的比例进行分配。
2、如果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最终清算完毕,则本持股计划将
提前终止。
3、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持有人因参加持股计划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应将股票售出扣
除所得税后的剩余收益分配给持有人。
4、持有人与资产管理机构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5、就第二期持股计划股票出售等相关事宜,公司届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进一步披露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