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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的集团:监事会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核查意见2022-06-09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期权数量的核查意见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
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
行了再次确认,监事会认为:
    根据《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规定,对 95 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
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 1,840,0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 257 名
所在单位 2021 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 817,250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 18 名 2021 年
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 180,000 份股票
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 1 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
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 15,0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 4 名
因违反“审计红线”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 80,000 份股票期
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五期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
量由原 20,380,000 份调整为 17,447,750 份。
    2、公司本次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行权数量及激励对象
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第五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4、除前述激励对象人员和期权数量调整外,其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
与公司所公告的完成授予登记的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相符。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