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6-03-3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5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15 年度履职总体
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5 年度,我们本着对中小股东负责、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勤
勉尽责的履职态度,积极与公司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的经
营状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
审议;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我们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做
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并对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卢毅 13 3 10 0 0 否
张振华 13 3 10 0 0 否
张忠 13 0 10 3 0 否
王贡勇 13 2 10 1 0 否
宁向东 13 2 10 1 0 否
朱贺华(已离任) 6 0 5 1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4
报告期内,我们没有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
议案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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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我们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发表了如下独立
董事意见:
(一)2015 年 2 月 13 日,在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上采
纳了有关建议事项,并出具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
独立意见。
(二)2015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上采
纳了有关建议事项,并出具了关于公司收购 Superlift 所持凯傲公司
股份的独立意见。
(三)2015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上采纳了有关建
议事项,并出具了:
1.关于公司 2014 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2.关于公司相关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出具的《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
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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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四)2015 年 5 月 15 日,在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上采
纳了有关建议事项,并出具了: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五)2015 年 6 月 30 日,在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上采纳了有关建
议事项,并出具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六)2015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上采纳了有关建
议事项,并出具了:
1.关于公司 2015 年上半年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立意见;
2.关于公司相关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5 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
独立意见。
(七)2015 年 11 月 2 日,在公司 2015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上采
纳了有关建议事项,并出具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15年度,我们作为独立董事: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除正常履行审核委员会职责外,未有其它提议聘用或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五)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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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2015 年度,公
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的披露信息,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
(二)内部控制情况
我们对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与公司和审计
师进行了沟通交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三)加强学习情况
2015 年度,我们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参加监管机构培训,切
实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
力。
2016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谢谢大家!
独立董事:
卢 毅 张振华
张 忠 王贡勇
宁向东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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