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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潍柴动力: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2016-03-31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6-00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福田汽车: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山推股份: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重工: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现时经营情况,潍柴动力及其相关附属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与相关关联方订立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现对日常持
    续性关联交易的预测情况公告如下:
                                                   2015 年实际发生额
序                                                                     2016 年交易金额上限
         关联方名称             主要业务              (已审计)
号                                                                       (人民币 万元)
                                                    (人民币 万元)
                        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向福
     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
1                       田汽车销售柴油机主机、关      38,900.96              68,200
     司与福田汽车
                        键零部件及相关配件
                        潍柴动力向山推股份销售柴
2 潍柴动力与山推股份                                   3,375.62              5,000
                        油机主机及相关配件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向福田汽车销售柴油机主机、关键零
    部件及相关配件的关联交易
         由于本公司董事张泉先生在福田汽车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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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 10.1.3 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与福田汽车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向福田汽车销售
      柴油机主机、关键零部件及相关配件,预计 2016 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
      为人民币 68,200 万元。
           (二)潍柴动力向山推股份销售柴油机主机及相关配件的关联交易
           山推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控股 27.62%的公司,与本公
      司关系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十章第一节 10.1.3 条的规定,本公司与山推股份构成关联关系,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潍柴动力向山推股份销售柴油机主机及
      相关配件,预计 2016 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简介
                    注册资本                                           企业
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主营业务                法定代表人     备注
                (人民币 万元)                                        类型
                                    制造汽车(不含小轿车)、农用车、
                                    农用机械、摩托车、拖拉机及配件、
                                    自行车、建筑材料、模具、冲压件、
                                    发动机、塑料机械、塑料制品、板
                                    材构件、机械电器设备;互联网信
                                    息服务业务;普通货物运输;销售
                                    III 类、II 类;医用 X 射线设备,
                         北京市昌平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医用超声仪器                       本公司董
   北汽福田
                         区沙河镇沙 及有关设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股份有                事张泉任
 1 汽车股份 333,506.5645                                                        徐和谊
                         阳路老牛湾 有效期至 2017 年 11 月 25 日)。销 限公司            该公司董
   有限公司
                         村北       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                       事
                                    农用车、农用机械、摩托车、拖拉
                                    机及配件、自行车、建筑材料、模
                                    具、冲压件、发动机、塑料机械、
                                    塑料制品、板材构件、机械电器设
                                    备;销售钢材、木材、五金交电、
                                    钢结构及网架工程施工;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

                                                2
                                    训、技术服务;室内外装饰装潢;
                                    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
                                    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
                                    业山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
                                    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
                                    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
                                    来一补”业务;营销策划、营销咨
                                    询、产品推广服务;仓储服务。
                        中国山东省 建筑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农田基                    由山东重
  山推工程
                        济宁市高新 本建设机械、收获机械及配件的研 股份有             工持有其
2 机械股份 124,078.7611                                                     张秀文
                        区 327 国道 究、开发、制造、销售、租赁、维 限公司            27.62%的
  有限公司
                        58 号       修及技术咨询服务                                   股权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
    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交易定
    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定价,则根据政府定价或按实际成本加
    上合理利润定价等方式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因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长期的业务往来关系,上述
    关联交易均系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与相关关
    联方发生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
    与该等关联企业的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
         (一)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境
    内外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0 的规定,公司与山推股份的
    关联交易需和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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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审议。
    2.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
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
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及须由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四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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