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潍柴动力: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2016-08-31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6-02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控股: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潍柴重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陕重汽: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陕汽集团: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潍柴空气净化: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现时经营情况,潍柴动力及其相关附属公司与相关关
       联方订立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现对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
       预测情况公告如下:
                                             2016 年 6 月 30 日实
                                                                     交易金额上限(人民币 万元)
序                                                际发生额
        关联方名称           主要业务
号                                               (未审计)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人民币 万元)
                      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
                      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2,760.49       8,800.00   9,300.00   9,400.00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提供综合服务及劳务服务
1    与潍柴控股及其附
     属(关联)公司   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
                      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12,992.71      39,000.00 41,000.00 42,000.00
                      提供动能服务



                                                 1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
                     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
                     司采购柴油机零部件、煤
                                                    17,617.87    84,000.00 100,000.00 110,000.00
                     气及废金属等、原材料、
                     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及加工
                     服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
                     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
                     司销售柴油机、柴油机零         19,940.91    85,000.00 100,000.00 119,000.00
                     部件、原材料、半成品及
                     相关产品和提供加工服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
                     重机及其附属公司采购柴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油机零部件、原材料、钢
2   与潍柴重机及其附                                12,674.56    33,000.00 37,000.00 41,000.00
                     材及废金属等、柴油机及
    属公司
                     相关产品、劳务和加工服
                     务
                       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
                       柴空气净化向陕汽集团及
                       其联系人士采购汽车零部       120,755.39   495,000.00 520,000.00 546,000.00
    陕重汽及其附属公 件、废钢及相关产品和劳
    司、潍柴空气净化与 务服务
3
    陕汽集团及其 联系 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
    人士              柴空气净化向陕汽集团及
                     其联系人士销售汽车、汽         160,394.73   455,000.00 474,000.00 503,000.00
                     车零部件、原材料及相关
                     产品和提供相关服务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
      综合服务及劳务服务
            潍柴控股为持有本公司 16.83%股权的第一大股东且本公司董事
      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同时在潍柴控股担
      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 10.1.3
      条的规定,潍柴控股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关联
      交易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公司及
      其附属公司提供动能服务,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
       根据行业市场形势及双方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双方签订关联
交易补充协议,预测 2017—2019 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8,800 万元、9,300 万元、9,4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
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 2,760.49 万元。
       (二)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
动能服务
       潍柴控股为持有本公司 16.83%股权的第一大股东且本公司董事
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同时在潍柴控股担
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 10.1.3
条的规定,潍柴控股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关联
交易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公司及
其附属公司提供动能服务,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行业市场形势及双方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双方签订关联
交易补充协议,预测 2017—2019 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39,000 万元、41,000 万元、42,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该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 12,992.71 万元。
       (三)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
柴油机零部件、煤气及废金属等、原材料、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及加工
服务
    潍柴控股为持有本公司 16.83%股权的第一大股东且本公司董事
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同时在潍柴控股担
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 10.1.3
条的规定,潍柴控股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关联
交易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及其附属

                                3
(关联)公司采购柴油机零部件、煤气及废金属等、原材料、柴油机
及相关产品及加工服务,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行业市场形势及双方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双方签订关联
交易补充协议,预测 2017—2019 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84,000 万元、100,000、110,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
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 17,617.87 万元。
    (四)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
柴油机、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及相关产品和提供加工服务
    潍柴控股为持有本公司 16.83%股权的第一大股东且本公司董事
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同时在潍柴控股担
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 10.1.3
条的规定,潍柴控股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供货
及提供加工服务框架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
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柴油机、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
半成品及相关产品和提供加工服务,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行业市场形势及双方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双方签订关联
交易补充协议,预测 2017—2019 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85,000 万元、100,000 万元、119,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该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 19,940.91 万元。
    (五)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销售柴油机零
部件毛坯、柴油机零部件、备件及相关产品以及提供劳务服务
    潍柴重机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潍柴控股持有 30.59%股权的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十章第一节 10.1.3 条的规定,潍柴重机与本公司构成关联
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
    根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协
议及后续补充协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销售
柴油机零部件毛坯、柴油机零部件、备件及相关产品以及提供劳务服
务,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行业市场形势及双方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双方签订关联
交易补充协议,预测 2017—2019 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33,000 万元、37,000 万元、41,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该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 12,674.56 万元。
    (六)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柴空气净化向陕汽集团及其联系
人士采购汽车零部件、废钢及相关产品和劳务服务
    陕汽集团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重汽 49%股权,故陕汽集团为
陕重汽的主要股东,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
定,陕汽集团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人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与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关联
交易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向陕汽集团及其附属
(关联)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废钢及相关产品和劳务服务,有效期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行业市场形势及双方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双方签订关联
交易补充协议,预测 2017—2019 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495,000 万元、520,000 万元、546,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 120,755.39 万元。
    (七)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柴空气净化向陕汽集团及其联系
人士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原材料及相关产品和提供相关服务
    陕汽集团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重汽 49%股权,故陕汽集团为
陕重汽的主要股东,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
定,陕汽集团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人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
             根据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柴空气净化与陕汽集团及其附属
      (关联)公司关联交易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
      潍柴空气净化向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汽车、汽车零部
      件、原材料及相关产品和提供相关服务,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行业市场形势及双方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双方签订关联
      交易补充协议,预测 2017—2019 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455,000 万元、474,000 万元、503,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 160,394.73 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简介
编                 注册资本                                            与本公      法定
      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主营业务                             备注
号                 (万元)                                            司关系    代表人
                                             食堂(限餐饮服务许可证
                                             许可地址经营,不含凉菜、
                                             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
                                             海产品)。(有效期限以许
                                             可证为准)。省政府授权范                      持有本
                               山东省潍坊    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对
                                                                                          公   司
1    潍柴控股集                市奎文区民    外投资;企业经济担保;
                  120,000.00                                            母公司   谭旭光
     团有限公司                生 东 街 26   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经                       16.83%
                               号            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的股权
                                             规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
                                             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内燃机(非车用)、船舶
                                             推进系统(含齿轮箱、螺
                                             旋桨等)、内燃机发电机
                                             组(含发电机、控制屏等)、
                               山东省潍坊    内燃机成套机组(含齿轮、
                                                                                          潍柴控
                               滨海经济技    介质泵等)及配件的设计、
2    潍柴重机股                                                         同一母            股持有
                  27,610.05    术开发区富    开发、生产、销售、维修、             徐宏
     份有限公司                                                         公 司             30.59%
                               海 大 街 17   技术咨询;陆用电站(内
                                                                                          的股权
                               号            燃机)成套设计、设备制
                                             造与采购、运营维护;应
                                             急电源车、抢险救援专用
                                             车、冷藏车的销售;工程
                                             机械生产、销售;机械加

                                                 6
                                           工零件的开发、生产和销
                                           售;设备修理;仓储(不
                                           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危
                                           险品);包装物及物流器
                                           具的租赁、销售;自有房
                                           屋租赁;备案范围进出口
                                           业务。
                                           本企业生产的汽车(小轿
                                           车除外)、汽车零部件及
                                           发动机的研发、采购、销
                                           售、出口业务;本企业生
                                                                    本   公   司
                                           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
                                                                    控   股   子            持有陕
    陕西汽车集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
3                             西安市幸福                            公   司   陕            重 汽
    团有限责任   165,510.27                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                  袁宏明
                              北路 39 号                            重   汽   的            49% 的
    公司                                   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中
                                                                    主   要   股            股权
                                           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
                                                                    东
                                           三来一补业务普通货物运
                                           输;汽车组装、改装、售
                                           后服务;场内专用机动车
                                           辆的研发。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
     系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交易
     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定价,则根据政府定价或按实际成
     本加上合理利润定价等方式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
     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因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长期的业务往来关系,上
     述关联交易均系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与相
     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同时,与该等关联企业的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
          (一)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


                                              7
境内外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其中,关联交易中第(一)至(五)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审议。
    2、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
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交
易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
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及须由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8